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国际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我校参与协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8-08浏览次数:498

经院网报道(记者邹冉 摄影报道) 6月27-28日,由国家财政部税政司主办,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协办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国际研讨会在武汉东湖宾馆举行,参加会议的有财政部税政司、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澳大利亚前驻华公使、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亚洲银行驻华代表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武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南财政专科学校、海南省海口市财政局的专家,以及参加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课题调研的全国十七个省级财政部分的代表,财政部税政司王建凡副司长出席了研讨会。我校院长许建国教授主持第一阶段的会议并作了研讨会最后的总结发言,我校副院长吴少新教授,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李大明教授、蔡红英副教授、张青副教授也参加了研讨会,外语系承担了本次会议的翻译任务。

研讨会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权划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利用税收手段组织收入和发展经济,二是过于强调统一税制而影响了税负公平,三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与收入权力不统一。针对这种情况,研讨会紧紧围绕税权划分的基本理论,沿着税权划分的思路进行了主题发言和讨论交流,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众多对中国税权改革有重大参考价值的建议。专家们认为,税权划分改革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间需要考虑很多,这主要包括:选择改革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国情,改革务必要使得各个利益相关者取得一致的改革意见并做好承诺。与会的专家同时提醒,要达成改革的一支,推进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体制的能力和人力资源。

我校院长许建国教授主持第一阶段的会议并作会议最后的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