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8浏览次数:629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党发〔20152

 

 

 


 

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

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常委会审定,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1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

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抓学校建设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统一,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到2017年,学校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组织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有效机制得到构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生态不断形成,为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任务分解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综合发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1.树立大宣教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每年年初

2.安排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委中心组学习。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每学期安排1

3.安排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每年1-2次。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适时安排

4.组织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廉政谈话。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任职文件下发之后及时进行

5.校党委书记、校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纪委书记与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每年至少1次。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

主管领导: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完成时限:每年年初或年底

6.组织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和有关单位(部门)科级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5月份

7.组织全体党员重温誓词活动。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每年6月下旬

8.组织师德师风和学术诚信教育,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良好师风。

牵头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委宣传部、科研处

协办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每年上半年

9.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协办部门:教务处、思政课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全年

10.及时更新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网站。

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全年

(二)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1.修改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2015630日前

12.制订《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2015630日前

13.制定完善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书记温兴生、校长吕忠梅

完成时限:2015331日前

14.在现行的《湖北经济学院部门与岗位防控腐败风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标准,查找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范措施,进一步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校内各单位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全年

15.组织检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协办部门: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张奋勤

完成时限:适时安排

16.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主管领导:校党委书记温兴生、校长吕忠梅

完成时限:根据任期届满时间而定

17.与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检查考核一起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书记温兴生,党委副书记张奋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6月下旬

18.坚决纠正“四风”,组织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九条意见的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19.强化“两个责任”,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20.正风肃纪,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自查报告。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进行

2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22.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按规定执行

(三)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23.加强对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基建经费支出、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工作。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财务处、基建处、各独立核算单位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干部离任时

24.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12月下旬

25.对学校三公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交通服务中心、各二级单位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每年12月下旬

26.重视信访工作,对于来信来访反映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及时约谈当事人,加强诫勉谈话。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相关单位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及时承办

27.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人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招生、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职称评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行为,等等。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协办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科研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主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

完成时限:及时查处

四、责任追究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鄂经院党发〔201421号)执行。

五、有关要求

承担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协办部门要加强联系,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把贯彻落实本单位牵头的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按照每项工作的要求和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要分清责任,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