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859

  20142月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设立“湖北经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湖北经济学院职业培训中心”。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开展全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学校依据普通本科办学专业申报了41个职业工种,可开展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计算机等相关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初(五级)、中(四级)、高(三级)级鉴定工作。

  为全面服务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湖北经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决定面向全校教师、辅导员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的工作性质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将纳入到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派遣执行考评任务。工作性质为兼职。

  二、招聘考评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二)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考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 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招聘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考评员招聘包括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秘书、广告设计师、公共营养师、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及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含四个模块化工种:办公软件应用、 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据库应用)等17个鉴定职业工种。凡符合考评员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报名,择优录取,每个工种不超过三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所需报名资料:1、《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资格申报表》,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张复印件,3、一寸红底相片两张,申请人需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到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

  申请人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报名地点: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商大楼1122室)培训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1291517 戚老师 周老师

  (二)培训及考核

  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须参加考评员理论培训考核以及实操培训考核(在校内进行)。具体培训、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发证

  通过理论、实操培训考核的申请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颁发考评员证。

  六、培训考核费用

  培训资料费、考核等费用由湖北经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资格申报表(点击下载)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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