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助学工作会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48

工作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毕胜)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切实加强助学工作,充分调动校外助学点办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73日上午,学院组织召开了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助学工作会。学院院长张治武、副院长骆杰出席,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家校外助学点和助学网络平台主要负责人、教务人员以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由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主持。

学院院长张治武讲话


张治武指出,本次大会是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系统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四十周年的重要时刻,是继湖北省继续教育联盟成立之后,我校作为秘书长单位第一次召开的自学考试会议。

他强调,今年同样是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年,这一年,学校将自学考试工作写进了2024年工作要点,将“三驾马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双轨并行(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作为学校发展战略写进了文件,出台了《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考核办法》,修订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例等等,这些充分说明了学校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这个会议召开得既有必要,又有意义。

他指出,本次大会主要任务:一是宣讲改革政策。学校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理念上升至学校决策高度,将学校各校外助学点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目的是为了规范办学、提高质量,充分调动各助学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布置自考工作。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论文工作,确保论文质量,提高学位申请通过率。三是交流办学经验。各助学点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分享成功的教学管理和招生经验,共同提高我校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四是下达招生计划。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助学点要保质保量完成。五是研讨助学问题。积极交流研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推动各助学点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围绕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成果,他分享了三个方面的体会:第一,回首昨天,我们自学考试大有作为,自学考试事业成绩显著。经济责任目标持续攀升,自考招生形势持续向好,优质校外助学点持续更新,专业建设持续推进,自考助学力度持续加大,人才效益持续提升,服务社会功能持续增强。第二,把握今天,自学考试事业大有所为。自学考试是由国家行政法规确定、面向全体公民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承担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任务,同样承载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第三,展望明天,自学考试事业大有可为。贯彻落省教育厅戴伟副厅长在湖北省继续教育联盟成立大会上强调的“五”个坚持:一、坚持立德树人。虽然各校外助学点办学形式、办学性质有别,但任务使命一致,都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湖北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的自学考试人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坚持质量立考。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办学保质量、改革创新促发展”,把质量贯穿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的始终,解决好“怎么招、怎么教、怎么学、怎么考、怎么毕业”五个问题,确保形成“招得进、助学实、学得好、考得过、能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全周期管理;三、坚持规范办学。围绕招生宣传、教育教学、助学服务、平台管理、信息化建设、论文指导等方面,确保办学规范,为广大考生提供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四、坚持命运与共。“众人拾柴火焰高”,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院站协同促发展、合作共赢谱新章;五、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通过规范办学、诚信办学、高质量办学,扭转社会对继续教育领域的刻板印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住联合办学底线,共同为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保驾护航,确保办学安全。

学院副院长骆杰讲话


骆杰解读了《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437文件精神。他强调,各学校校外助学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文件精神,首先,要加强内部协作,确保办学规范、竞争有序,从而有效扩大招生规模;其次,要加大教学投入,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进而提高毕业率;最后,要全面提升整体素质,构建高质量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体系,以确保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

会上,自学考试办公室通报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条款修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往年学位论文(设计)及抽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案例,布置有关工作,下达了2024年自学考试招生指导性计划。

会后,各校外助学点负责人就目前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教学方面的疑惑与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