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点及社会考生:
为切实做好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综合测验工作,保证自考生顺利按时完成网络助学综合测验考试,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将综合测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s://0158.whxunw.com/exam/login.thtml
二、考试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0月13日8:00-20:00
三、考试要求
(一)考试程序
1.助学班考生具体考场安排以助学点通知安排为准;
2.社会考生在考试规定时间范围内,可在任意时间段内参加考试;
3.请在装有摄像头的电脑上操作,使用考试客户端进行登录;
4.考生进入考试界面确定考试后开始倒计时,考试计时期间勿退出考试窗口页面;
5.考试期间会对考生进行不定时人像抓拍、人脸识别、图像保存,并录刻光盘以便核查。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综合测验考试之前完成课件学习和平时作业,未完成将无法参加综合测验并影响本人学业综合评价最终成绩的评定;
2.人脸识别结果将会作为考生身份有效性的依据。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