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1、22、23级辅导员: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鼓励先进,现组织开展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学科竞赛奖评比工作。按照学生评先比优有关规定,本次学科竞赛奖评比条件如下:
1.评比科目为2023年10月以及2024年4月两次国考单科成绩;
2.评比科目的参考人数须占班级人数一半及以上;
3.评比科目成绩(不含补考)班级排名第一且在70分及以上;
4.学生在籍,且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请辅导员老师严格按照评比要求,认真组织评比,按要求上报评比学生名单(模板格式已传至群共享),评比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上报,文件以“辅导员+专业班级+2023-2024学年学生学科竞赛奖名单”命名,于11月5日(下周二)中午12点前经各年级组长进行审核汇总后交学工办邹慧敏老师。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