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出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时间:2008-06-20浏览:1442

新院长吕忠梅在会上发表讲话

  本网讯(记者邹冉 摄影杨宏斌) 6月19日上午,学校召开副处及以上干部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绪群宣布省委决定,吕忠梅出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原院长许建国同志已于今年3月调任湖北省地税局局长。

  陈绪群对领导班子提出四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顾全大局,加强团结,增强领导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

  校党委书记周元武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全校师生员工,对吕忠梅调任我校院长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省委、省委组织部对学校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吕忠梅在会上发表了言简意赅、情真意切、热情洋溢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安丽主持会议。并代表省高校工委,对学校班子建设和学校工作指出了要求。

  吕忠梅,女,1963年3月生,博士学位,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经济法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副主任委员,省女法官协会会长,三峡总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是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