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试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8-15浏览次数:611

考试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对“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确保课程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考试准备工作

 1、每学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试。考试由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继教院)教学管理科统一组织安排。同一课程,使用同一教材,统一命题、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考试工作安排于每学期结束前30日上网公布,各教学站可上网查询。

2、各教学站应依据教学管理科提供的表样,分层次、年级、专业按学号大小顺序打印应考学员名单(转专业的学员要加以注明),按规定正确填写试卷预订表和需补考学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间以软盘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教学管理科,否则不安排考试试卷。

3、教学站点负责在考前对学员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凡是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准予参加期末课程结业考试。对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四分之一者;截止考试前作业尚未交齐者;未按要求报到注册、领取教材者;无故拖欠和未交清费用者,都不得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

4、按教学计划对开设的课程安排的统一课程考试,原则上不许请假。学员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须有医院证明;确属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须有相关证明,并由请病、事假学员本人在考试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所在教学站审批,报教学管理科备案后,方可缓考。缓考者取消一次补考资格。缓考的学员应在下一学期与其他不及格的学员同时补考。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0分记,并注明“缺考”字样。补考课程仅限上学期面授时考试的课程,补考试卷由教学管理科考前统一提供。

5、学员入学前凡在其它高等院校学过与我院同层次、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相同的课程或取得国家自学考试相同课程单科合格证者,均可以申请免考。学员免考需本人于开课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附上成绩单或单科结业证,由所在教学站汇总后,报教学管理科审查同意,经继教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免考,按免考标准交费。未经我院批准擅自缺考者,以缺考处理。

6、本学期考试不及格和缓考、缺考的学员必须于下一个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二天参加补考。补考未及格者,毕业前统一参加清理补考。按补考、清理补考标准交费。

二、 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工作的原则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以选定的教材版本为范围,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成人教育“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的特点,着重检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易应有适当坡度,不出偏题、怪题。

 2、考试形式由教学管理科确定,一般采取闭卷考试方法,但也可依据课程性质确定考试方法,如开卷考试、大作业、小论文、课程设计等,做到闭卷、开卷相结合,考试、考查相结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在面授结束后进行。

 3、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由教学管理科将“命题责任书”发放到有关院系或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按命题要求承担命题工作,或在其主持下进行命题工作,确保命题质量。命题教师必须是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能胜任命题工作的教师。

4、命题实行A、B卷制,无论考试形式如何,每门课程应出A、B二套水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一套作为考试试卷;另一套留存备用。每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5%,并附有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命题应突出重点,有一定覆盖面,难易适度,题型多样,试题内容应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和应用基本理论等;题型应包括名词解释、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论述题、综合应用题等多种形式。每份试卷应不少于四种题型。另外,对于公共课和学员人数较多的大专业主干课程逐渐过渡到利用题库进行命题。

5、命题教师在接到“命题责任书”后,应按命题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命题工作,并经相关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软盘的形式交继教院教学管理科试卷专管人员复核、制卷。若命题教师未及时交付试卷,继教院有权另行指定教师命题,并通知相关院(系)做出相应的处理。

 6、命题教师负有对试卷保密的责任。在辅导复习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暗示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命题结束后,有关资料应交继教院教学管理科封存,防止泄密,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三、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1、制卷工作由教学管理科试卷专管人员负责组织试卷的印制、交接等工作。试卷应到具备保密条件的印刷厂印刷,并设置具有保密条件的试卷存放库。印刷厂负责依据教学管理科提供的“各科试卷统计汇总表”中的袋数,按30份、10份、5份分科装袋密封。试卷袋内应备有“试卷封签”,“密封条”。无关人员不准介入印卷工作。涉卷人员一律不准阅、记试卷内容。废卷应当场销毁。试卷印制完成后,由专人到承担试卷印刷的印刷厂检查试卷印数和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将试卷安全取回。教学管理科按教学站点上报的分科试卷数,及时、准确地组织试卷分发工作。做好制卷、交接、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泄密。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违规,将做出严肃处理。

2、考试工作由教学管理科在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指导下,依照本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考试日程由教学管理科统一安排、调度,并负责编排考试课程安排总表。每次考试统一由我院委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及管理干部到各教学站点执行考试巡视任务,负责各教学站点考试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3、各教学站负责人依照本管理办法、开课计划及我院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考试工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每一次考试,积极组织学员进行考前系统复习,作好考前动员,宣讲《考试管理试行办法》、《考场规则》、《违纪舞弊考生处罚规定》等。同时应在考前一周组织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考试业务学习和培训,宣讲规则,讲解操作程序,使每一位监考人员熟悉考试各个环节,严守考场规则,严防考试违纪和舞弊现象发生。要求监考人员以对学员和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监考守则。

4、各教学站应按规定时间到教学管理科或规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卷人在领卷时,应按所订试卷科目、袋数和份数核对无误后签收。领卷时同时领取“考场情况记载表”和“考场规则”等(考试前须向学员宣读)。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试卷,严防泄密,确保试卷安全,若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拆阅、拆袋分装试卷。考试试卷于开考前5分钟当场拆封。试卷一律不许复印,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复印试卷,须报教学管理科批准,在开考后方可复印,否则复印试卷无效。

5、考室安排由各教学站负责,原则上安排30人一个标准考室,单人单座,前后隔开。若条件有限需安排大考室时,必须保证前后左右间隔一定距离,并相应增加监考人员。各年级考生按学号顺序大小依次在每张课桌左上角贴上考生学号、姓名,考室课桌和地面要保持清洁。

6、实行考试证制度。所有课程的考试,考生必须出示由我院印发的学生证,无学生证者不能参加考试。如学生证丢失应于考前申请补发。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考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30分钟后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确有特殊原因迟到时(30分钟以内),应向监考教师申明理由,经同意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于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纪和舞弊行为,违者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7、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室的肃静。除监考、巡视人员和考场负责人外,工作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室。

 8、教学站应严肃认真地组织考试工作,若出现教学站违规操作的现象,继教院将视情节给予课程重考、取消考点设置资格直至取消联合办学资格等处理。

四、 试卷评阅与登分

1、考试完毕后,监考教师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作弊现象,应作详细记录。监考教师封卷时试卷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30份一本装订。经巡考员和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无误后,密封签名。“考场情况登记表”、空白和缺考试卷不装入试卷袋内,连同试卷一起由巡视员带回或教学站派专人即刻送回,教学管理科负责签收。

 2、 教学管理科汇齐试卷后,及时组织试卷评阅。阅卷工作由各有关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安排相关专业的教师集体阅卷。集体阅卷要求采用流水作业方式,不得个人操作全过程。

3、试卷评阅应由命题教师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防止出现误差,影响评分的准确性。试卷卷面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属缓考、缺考参加补考者,期末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登记;属成绩不及格参加补考者,如补考卷面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期末成绩一律按60分记载。

 4、阅卷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阅卷要求密封进行,杜绝人情分、照顾分。阅卷教师完成阅卷后,负责登记考试成绩并签名。阅卷教师在阅卷过程中若发现大面积试卷答题雷同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学管理科提出书面意见,不得私自处理。相关院系(部)送还试卷时,必须如数交回已考试卷和空白试卷。

5、考试成绩由教学管理科组织安排各教学站成绩管理人员在成绩管理系统中登录进库。本教学站人员不能登本站学员的分数,采取交叉式登分方法。校区本部的成绩登录由教学管理科承担。登分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登分人员登分时要一丝不苟,做到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卷面分数值,一旦发现,将做严肃处理。成绩一经录入,任何人不得更改。

 6、登分工作结束后,教学管理科组织专人对试卷和录入的成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差错。

 五、 成绩发放与复查

1、教学管理科在登分工作完成后,负责打印学期期末成绩登记表,并盖上“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绩审核专用章”后及时发到各教学站。成绩发放可采取通知派人前来领取(武汉市内教学站)、通过邮局寄发、利用计算机在网上公布或发电子邮件等。

2、各教学站应指定专人负责学员成绩的登录、核对、汇总和进库工作,并及时归入学员档案。班主任收到成绩登记表后,应及时通知学员本人。

3、学员若对考试所得成绩有异议,可向教学站点提出复查申请,经教学站同意后可派人前来教学管理科复查成绩,对经复查成绩确实有误登、误报者,予以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同时视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复查成绩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过期不予复查。

4、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和缓考、缺考学员由教学站点通知学员本人作好补考准备,并明确补考时间为下学期期末考试时同时进行。违纪舞弊学员成绩视情节轻重,给予降分和参加毕业清理补考处理,处理意见由所在教学站通知到本人。需补考而未参加补考者作旷考处理,其成绩以0分记载。

六、 考试评估与存档

1、每学期考试结束后,教学管理科要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命题评估、考试评估、考试管理工作评估、教学站点成绩状况评估。对在考试工作中做得好的教学站和个人要给予表扬。

 2、所有的已考试卷应整理进库存档备查,试卷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每届学员的成绩汇总表打印装订后,作为成绩资料存档,对有登分校对人签字的成绩打印件等也应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