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909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鄂经院党办发〔20154

 

 


 

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六个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遵照校党委主要领导意见,现将《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委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55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六个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转发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学校将组织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主题,通过开展廉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全校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着力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学校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召开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

召开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讲清活动主题、意义和指导思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

(二)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

紧紧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委书记温兴生、党委副书记张奋勤在党建工作研修班上辅导报告,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牢记职责使命,做清醒人和明白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教职员工的带头人。

(三)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1.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长林在党建工作研修班上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

25月中旬,组织全校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贪途欲海无归路》,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刻剖析腐败案件产生的成因及根源,阐明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35月下旬,组织新提任的中层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到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及阅读其所写“忏悔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开展风险防控措施排查与调研

各二级单位要在《湖北经济学院部门与岗位防控腐败风险措施汇编》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制订完善防范措施和制度,核准风险点,推进部门与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学校纪委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开展共律活动

学校纪委与学校有经济往来的单位党组织互签廉政协议,共作廉政承诺。

(六)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教育,开展读廉政书籍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等组织廉政书画展、摄影展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弘扬传统文化,传播廉洁理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活动;把宣教月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各纪检委员要积极组织协调,发挥监督作用。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抓好腐败风险点防控措施的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各风险点的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完善防范措施和制度,使每个人都知晓自己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台、宣传橱窗等平台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于5月底报监察审计处。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5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