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有关单位、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办理工作已完成,现就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由院内有关单位、各相关助学点、教学点集中领取。
二、发放时间
2025年7月3日—4日。
三、发放地点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湖北经济学院法商综合楼一楼112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助学点、教学点要按时领取学位证书,及时将学位证书发放给每位学生。
(二)各助学点、教学点提醒学生领取学位证书后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位信息,认真核对学位证书上的所有信息(包括证书照片)是否与学信网上的信息完全一致,身份信息是否与本人二代身份证完全一致,如发现信息有误,学生要及时向助学点、教学点反映,或直接向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
(三)助学点、教学点要提醒学生及时将本人学位档案送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有人事关系的学生),或将本人学位档案送交工作或生活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档案袋上的封条严禁私拆,只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工作人员拆开。
(四)学生要妥善保管好学位证书、学位档案,如有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办,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可依据相关规定出具证明。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62。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