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9-12-03浏览:233

院内各单位、自考联合办学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程序》已经学院审定,现予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申报表.doc

    2、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上报表.doc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123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程序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规定,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践课程、技能考核课程、毕业考核,以下统称实践性环节考核,为进一步做好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程序通知如下: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申报

(一)每学期初,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发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办教务部负责将上述通知及时下发辅导员。

(二)辅导员根据本班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并上报至项目办教务部汇总。

(三)项目办教务部将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汇总数据报项目办主任同意后报自考办。

(四)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计划申报并将申报结果导出反馈至项目办教务部,项目办教务部组织辅导员进行计划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申报表》(见附1)上共同签字确认上报项目办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送交自考办。自考办将项目办报送的报考计划提交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申报工作。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学生考试科目报考

(一)辅导员根据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学生实践性环节考核进行考试科目报考,报考完成核对无误后提交数据,并将考试计划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二)项目办教务部将辅导员上报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考科目明细进行初审,审核的重点为各专业是否有漏报的科目及漏报的学生,并向项目办主任汇报报考情况。

(三)项目办教务部将经项目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的数据汇总交至自考办复审,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导出报考数据反馈至项目办教务部进行核对。项目办教务部核对无误后出具正式报考数据并签字盖章后报自考办,由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将报考数据进行提交,以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学生考试科目报考工作。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上报

(一)项目办教务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考试,并进行成绩评定。

(二)项目办教务部将实践考核成绩汇总,核对无误向项目办主任汇报后报送自考办。

(三)自考办根据项目办教务部上报的实践考核成绩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进行成绩上报工作,并将成绩上报结果导出反馈至项目办教务部进行再次核对,如有遗漏数据项目办教务部须将遗漏数据以书面形式报自考办,自考办对遗漏数据进行补报工作。

(四)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将最终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导出后反馈至项目办教务部,项目办教务部组织辅导员老师在《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上报表》(见附2)上进行信息确认并签字,确认无误上报项目办主任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再送交自考办,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后,自考办提交最终数据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