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一楼考生服务大厅
二、办理程序
(一)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来访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二)考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工作人员在数据库里查询、核对考生信息,若信息无误后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四)工作人员在出具的成绩证明上加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交给考生。
(五)考生持考生服务大厅出具的成绩证明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考籍科签字确认。
(六)考生持签字的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综合科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待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