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评优与奖励管理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班级要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了解综合测评的各项评分标准。
2.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该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3.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的程序进行。
4.综合测评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各年级组长收集汇总后,将电子档交至项目办王新润老师初审。
二、学生奖励
1.先进集体和各类先进个人严格按照学院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经学院审定发现有错报、漏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一律不替补、不更换。
2.先进班集体以学院班级数为基数评选,藏龙学子奖学金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以全院学生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学生干部人数为基数评选;所有数字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
3.“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从“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中评选产生,两者不重复得奖。
4.优秀学生干部只在班委(不含寝室长、团支委)中产生,每个班级限报1名优秀学生干部。
5.先进集体和各类先进个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子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3),并由各班级辅导员签字,各年级组长收集汇总后,将电子档交至项目办王新润老师初审。
7.《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4),填写相关内容后,由各班级装入学生档案。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18日前 | 班级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 |
9月19日前 | 附件1、2、3由各年级组长收集汇总后,将电子档交至项目办王新润老师初审。 |
9月22日前 | 经审核后,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班级公示 |
9月25日前 | 学院完成各项奖励评选,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
9月30日-10月15日 | 经学校审核后,在学工处网站公示 |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