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确定李婧瑜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婧瑜,女,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1996年6月24日出生,2024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继续教育学院出国(境)留学培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该同志于2023年10月27日向居住地社区提出入党申请,2024年4月3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转入我院接续发展,培养联系人为陶航同志、刘文贤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党员大会2025年10月16日讨论,拟确定李婧瑜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7)81977021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