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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院内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注册现场确认手续。

   (二)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三)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 四)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申报时间

   (一)考生网上申请时间

    11月13日-11月24日。

   (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11月15日-11月25日。考生信息确认由院内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完成。

    (三)网上一级审核时间

    11月20日-11月24日。网上一级审核由院内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完成,主要审核学生基本信息、专业、电子照片、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及毕业生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网上二级审核时间

    11月25日-11月26日。网上二级审核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完成,主要审核考生笔迹、复核毕业生档案是否齐全。

三、提交考生毕业档案安排

考生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后,由考生所属联合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考生毕业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毕业档案所需材料

1、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如准考证遗失,由联合办学单位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临时准考证后加盖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公章)。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由考生网上注册申报,核对个人信息,打印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所属联合办学单位)。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超过有效期的或离有效期只有半年的一律不予办理。

(二)提交考生毕业档案时间安排

1、院内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送交毕业生档案时间。

11月25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松滋市经济贸易学校、鄂州市经贸学校、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长江科技专修学院、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11月26日:院内各有关单位、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湖北经济学院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时间:11月27日。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