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安排 2024年第4期(总第103期)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4-27日,专升本第4学期、高起本第8学期8-9周) (一)各校外教学点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本教学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统一安排、布置本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协调处理本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检查考核教师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复查、论文抽检工作,总结本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各校外教学点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议,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了解相关规定,公布日程安排以及学生撰写论文相关要求,安排论文指导老师。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是本专业具备讲师以上职称者或博士学位者。进一步明确指导老师是学生论文学术诚信方面的第一和终身责任人,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和质量。 (三)各校外教学点完善论文选题指南,加大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经学院审核后公布。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文科类专业的选题提倡撰写案例分析、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设计);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难度适中,要适合本科生的实际,不宜过于宏大。 (四)学生确定选题。选题鼓励学生创新,学生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选题;学生也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题目。 (五)各校外教学点提交《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成人教育部。同时需提供指导老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电子版,学院对指导老师资格进行审核。 二、初期资料查阅和开题阶段(10月28日-11月17日,专升本第4学期、高起本第8学期10-12周) (一)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二)在指导教师开列的文献检索目录基础上,学生完成初期资料查阅综合工作,并完成开题报告。 (三)学院成人教育部组织专班检查开题情况,各校外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题答辩工作。 三、中期指导阶段(11月18日-12月8日,专升本第4学期、高起本第8学期13-15周) (一)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学生向指导教师递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三)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四)各校外教学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定期开展情况交流,指导教师要将存在问题及时向本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反馈,在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教学点要开展不少于3次检查和情况交流。 (五)做好毕业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非学位论文(设计)重复率不大于30%,学位论文(设计)的重复率不大于20%。 (六)完成毕业论文的定稿,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七)学院成人教育部对各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四、后期答辩及总结阶段(12月9日-1月5日,专升本第4学期、高起本第8学期16-19周) (一)对于非学位论文(设计),各校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答辩工作;对于学位论文(设计),各校外教学点须按要求开展答辩工作。 (二)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各校外教学点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并在学院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答辩小组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并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五)各校外教学点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各专业答辩小组负责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应综合考虑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 (六)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为论文(设计)成绩,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论文(设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论文(设计)成绩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70%+答辩成绩的30%,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七)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建档内容及要求完成材料准备并存档,学院成人教育部完成论文评分审定和检查工作,并录入成绩库。 (八)学生确认毕业论文定稿后,各校外教学点按100%比例对拟申报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校学位论文抽检专家组按100%比例对拟申报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即抽检全覆盖。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中的规定和程序执行。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直接取消毕业论文的成绩,同时追究指导老师的责任。 五、材料归档要求 (一)纸质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定稿、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简版)、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 (二)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及其它所有材料均须保存纸质版,由学院成人教育部在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进表.docx 2.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信息汇总表.xlsx 3.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xlsx 4.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doc 5.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规范.doc 6.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doc 7.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2024年10月12日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办公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大楼一楼右侧 电话:027-8197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