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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往届学生注销学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鄂经院发2015197号)第八条“学生最长修业期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学制年限3年(含休学)”的规定,我院拟对2012级以前的(含2012级)专科及专升本、2010级以前的(含2010级)高升本共1599名往届学生学籍予以注销,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4月3日,各联合办学单位、各位同学如对本公示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293166。

电子邮箱:740792352@qq.com


附件:2018年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xls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