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各办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请涉及继续教育招生专业的学院认真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件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 二、2023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 层次 学制 1 经济与贸易学院 经济学 020101 专升本 2.5 经济学 020101 高起本 5 2 金融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 530201 高起专 2.5 金融学 020301K 专升本 2.5 金融学 020301K 高起本 5 3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120402 专升本 2.5 行政管理 120402 高起本 5 4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高起专 2.5 工程管理 120103 专升本 2.5 工程管理 120103 高起本 5 工程造价 120105 专升本 2.5 工程造价 120105 高起本 5 工商管理 120201K 专升本 2.5 工商管理 120201K 高起本 5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专升本 2.5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高起本 5 市场营销 120202 专升本 2.5 市场营销 120202 高起本 5 5 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高起专 2.5 会计学 120203K 专升本 2.5 会计学 120203K 高起本 5 6 信息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530701 高起专 2.5 7 法学院 法学 030101K 专升本 2.5 法学 030101K 高起本 5 社会工作 030302 专升本 2.5 社会工作 030302 高起本 5 8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专升本 2.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高起本 5 9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专升本 2.5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高起本 5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量计算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执笔工作按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数量计算,每执笔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计12.5个课时;审核工作按专业数量计算(不分层次),每审核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6.25个课时;审定工作不分层次、不分专业,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计18.75个课时。 四、编制程序 (一)规划与设计。学校根据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发展规划与特色优势,部署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各学院分别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各学院应分专业组织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备案工作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程序发布执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要按人才培养周期进行修订。涉及国家政策文件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员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打包命名为“**学院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于2023年10月12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58389254@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在教学进程表中需要增加课程时请先检索课程库,尽量引用已有课程,确需申请新增课程(课程库内没有的)及课程代码,申请新增代码前,应与课程所属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联系,联系人岳斌老师(联系电话:81293166)。 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需使用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模版,不要改模版的格式,不要使用全日制在校生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1:关于制定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办公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大楼一楼右侧 电话:027-8197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