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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06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近日,我院发现社会个别机构和人员通过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散发成人高等教育扩招、免考、免试等虚假招生信息。为保障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1、我校每年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统一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制定,并在湖北经济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和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成人教育栏目上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中已明确招生对象与条件、录取条件及毕业条件,即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报考湖北经济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学生学完相应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因此,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不存在免考、免试,凡与招生简章信息不一致、不相符的,均属伪造,请各位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

2、因轻信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湖北经济学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查,近期在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上散发虚假招生信息的单位不属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虚假招生活动。我校保留对一切冒用我校名义从事损害我校声誉和权益的社会机构及不法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27-81293002、81293166。

特此声明。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