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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7-02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代码:526

  一、学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2年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

  学校现设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学院、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管理技术学院等共18个教学单位;开办了50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已经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控评估中心、湖北数据与分析中心、湖北县域经济研究院等24个教研、科研机构。学校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校办学以来,始终坚持从严治校、注重实践和面向地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鲜明特色,共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人才,不少校友走上了各地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岗位或成为单位的中坚骨干。湖北经济学院组建以来,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日益提高,在省属同批次院校中历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一直名列前茅,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稳居90%以上。

  成人业余高等教育是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形式之一,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高升专)、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高起本)。建校以来,我院在成人教育的招生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已成为湖北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品牌。我院在办学过程中坚持育人为本、严格管理、注重质量的方针,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方面人才,毕业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湖北经济学院继续面向湖北全省招收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层次的业余、函授等各类学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技校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办理报名手续。

  4、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

  学校招生代码:526

  2013年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办学层次

学习形式

最短学制

学费标准

物业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物流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金融管理与实务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会计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经济信息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国际贸易实务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市场营销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电子商务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行政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工商企业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旅游管理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商务英语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文秘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法律事务

高起专

函授/业余

2.5

1920/

经济学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金融学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法学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管理科学

高起本/专升本

函授/业余

5/2.5

2400/

工程管理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工商管理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市场营销

高起本/专升本

函授/业余

5/2.5

2400/

会计学

高起本/专升本

函授/业余

5/2.5

2400/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物流管理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行政管理

专升本

函授/业余

2.5

2400/

  我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一费制收取学费。书抄费据实收取。

  四、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由考生个人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成人高考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所需资料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报名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报名时间为准,请于8月上旬关注考试院网站或各类媒体公布信息。

  五、考试录取

  1、考试办法: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

  2、考试时间:十月中旬(详见准考证背面考试具体安排)。

  3、考试科目:

层次

报考类别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本科

理科

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文科(含外语类)

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高中起点专科

理科

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含外语类)

语文、数学()、外语

专科起点本科

经济、管理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

政治、外语、民法

工学、理学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录取:根据省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及审定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学籍注册:录取后,统一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注册成功方能取得学籍。

  六、教学管理及毕业

  1、我校招收的各类业余和函授班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教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和考试。

  2、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湖北经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审批的成人专科或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网上可查询、认证。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校招生监督电话

  招生监督部门: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联系电话:027-81293166

  联系人:王老师 谢老师

  网址:

  办公地点: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商楼一楼右侧110室)

  邮政编码: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