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湖北省委六条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不仅做到入脑、入心,更要吃透,融会贯通;不能只说不做、或者说只要求别人做而自己不做,真正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是改进调查研究。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切实改进调查研究作风,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去调研,减轻地方负担。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规定的课题、撰写规定篇数的有深度的调研报告。
  三是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会风文风反映党风政风,文山会海严重影响真抓实干、影响工作成效、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六条意见”要求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三短一简”(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事风,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数量。
  四是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出访活动和警卫工作。规定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规定了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因公出访次数。同时还规定了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警卫规格。
  五是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搞迎来送往,接待要简朴。不张贴、悬挂和显示欢迎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娱活动和旅游观光……说简单些,就是一切从简,厉行节约。
  六是抓监督落实。要求省领导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落实“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出台了相对应的严厉处罚措施,并随时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