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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 假 须 知

发布时间2007-01-13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现将2006—2007学年度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2007年1月27日至2月26日。

二、下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7—28日,28日以班为单位集中并按本学期要求晚点名,3月1日正式上课。

三、各班在本学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回家。离校前各班统一登记准确的启程时间,有无转道异地停留等情况,同学们离校时,请告之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并请同学们将行程告知家长,以便让家长放心。

四、为了让家长放心和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一律不准留校,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离校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联系。

五.、请各班班干部、寝室长在考试结束后提醒同学们搞好寝室卫生,关好水、电及门窗,做好安全检查,最后一名离开寝室的同学请将门锁好,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报告,以便学院及时进行安全复查并对寝室加贴封条。

六、放假时,请同学们将贵重物品(包括电脑)一律带走或妥善寄存保管。

七、请同学们按时返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请及时向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请假。

八、请同学们在回家和返校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九、寒假期间,如果电话号码变更,请及时告之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保持联系畅通。

十、寒假期间,请同学们合理安排休息和学习时间,适当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遵纪守法,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顺祝同学们新春快乐、合家安康!

    联系电话:027—81973957、88871227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