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毕业证书及档案的发放工作,规范学生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管理
(一)学生毕业后,辅导员按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教务部统一制作的《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进行填报;
(二)辅导员将《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花名册》提交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教务部初核;
(三)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教务部初核无误汇总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学工办”)、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审核;
(四)学院学工办、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审核后,由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教务部将《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申领表》(附件2)发放给辅导员;
(五)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申领表》;
(六)学生持《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申领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七)手续完备后,学生到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教务部上交《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申领表》,领取毕业证书。
第二条学生档案发放管理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辅导员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目录》(附件3)逐步完善相关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二)辅导员负责整理、完善、保存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并在学生毕业离校前,核对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三)学生毕业时,辅导员将完整的学生档案进行封装,并由学院学工办加盖骑缝章;
(四)学生凭本科毕业证书在辅导员处领取学生档案,并在《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领取登记表》(附件 4)上签字确认;
(五)学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需要领取档案的,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按照档案发放流程领取档案,辅导员在《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领取登记表》中备注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武汉时代学院项目办负责解释,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助学班各类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