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1名院长助理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395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2025年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鄂经院继发202198),工作需要,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岗位空缺情况,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院内选聘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1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能力与素质。熟悉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具有胜任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计划总结。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4.学历及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选应能干满1个聘期,年龄不满56周岁(计算到当年发布工作方案的日期)。

5.资历。在编人员须是六级职员或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1个聘期;聘用人员须担任所在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满4年。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7.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对象范围。在全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组织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且对该岗位有意向的同志,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院长助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jjy@hbue.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下午5:00前。

3.资格审查。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工作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汪奇志负责,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文贤协助。

5.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方案。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向学院党委会议汇报民主推荐结果。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确定考察工作方案。

6.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审查个人档案以及听取有关纪检方面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继续教育学院党委成立组织考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汪奇志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文贤任成员。

7.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组织考察组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用理由等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8.公示任用。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纪者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加强对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7)81977033。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院长助理报名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