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评优与奖励管理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助学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各班级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进行适当地细化,充分听取意见,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够了解综合测评的各项评分标准。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达到激励先进、奖励优秀的积极作用。
3.综合测评结果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二、学生奖励
1.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严格按照学院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经学院审定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律不替补、不更换。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藏龙学子奖学金的评选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以全院学生人数为基数评选;先进班集体以全院班级数为基数评选,所有数字的计算按小数点后向上取整原则进行。
3.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两者不重复得奖。
4.优秀学生干部只在班委(不含寝室长)中产生,每个班级限报1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5.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6.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子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3),并由各班级辅导员签字,各年级组长收集汇总后,交至学工办高茗露。
7.《学年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4),填写相关内容后,由各班级装入学生档案。
三、时间安排
9月15日前:班级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
9月17日:经审核后,进行班级公示。
9月20日前:学院完成各项奖励评选,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9月26日-10月7日:经审核后,在学工处网站公示。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