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凝聚人心、服务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基层党建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六个力”:政治领导力、师生凝聚力、服务师生执行力、发展推动力、和谐促进力、自我革新力,进一步推进党政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我院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
(一)会议主持召集人。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召集院党建工作例会,院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的,由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召集。
(二)会议参加人员。学院党委委员、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参加例会。根据例会主题及内容,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联络人。学院党政秘书为院党建工作例会联络人,负责会议资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
(四)会议开展形式。例会以主题发言、交流讨论、专题学习等形式进行。
二、例会时间
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每季度中间月份中旬的周四下午举行。
三、例会内容
(一)传达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校党委等上级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决定指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通报情况。对学院党建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通报学院党建工作进展、党建重要任务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上级部门来学院督促检查情况。
(三)研究问题。听取学院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工作需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
(四)布置工作。研究布置学院下一阶段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党建重要任务和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
(五)交流培训。联系学院工作实际,采取专题研讨、现场考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讲授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培训,总结工作经验、工作亮点,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统战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补足党建工作短板的有效措施及实际效果,督促整改见事见人,务求实效。
四、例会要求
(一)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进行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会。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并根据要求向党组织成员或全体党员传达例会精神。
(二)鼓励各位党组织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三)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例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党建例会制度的实施和调研分析评价的落实,都必须做到作风深入、分析全面、工作扎实、务求实效。
(五)党建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主持人签发。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