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第一党支部开展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0

9月15日下午,继续教育学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开展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谭惠云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活动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规范,依次完成清点到会人数、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现场交纳党费并在《党员手册》上做好登记等规定动作。集中学习阶段,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江泽民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规范量纪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倡导践行正确政绩观指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的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及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任宇、赵保辉等政绩观扭曲错位、欺瞒组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并对照省委和学校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开展了纪律教育。会议对个人自学内容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体党员认真研读《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二卷、《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论述摘编》等重要学习材料。

在专题研讨环节,支部党员紧扣本次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继续教育办学实际、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重点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深入交流。曹宇同志谈到,学习教育总结并非终点,而是全新工作起点。要立足日常业务培训工作,坚持自重自省、严于律己,持续绷紧纪律之弦。王雪琪同志认为,要坚决克服重开拓、轻维护的工作倾向,紧扣培训主办单位主责主业精准开发课程,切实把培训实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路培同志提出,要坚守干部教育培训底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贯穿培训工作全过程,引导参训学员树立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理念。丁方同志谈到,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从政绩观偏差、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对组织、群众和自身负责。

支部党员一致表示,将把此次主题党日的学习收获切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在思想上筑牢正确政绩观根基、守住廉洁纪律底线,在实践中立足继续教育办学岗位真抓实干,以过硬履职成效推动学院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