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新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秘书)1名,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公开竞聘。参照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岗位及数量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秘书)岗位1个。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业务能力与素质。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历。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 5、年龄。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对象范围 现任专职辅导员或曾经从事过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程序方法 1、自愿报名。公布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由本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主任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jy@hbue.edu.cn。 2、资格审查。由学院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者名单和岗位竞聘具体安排。 3、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40%)。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竞岗者抽签确定面试答辩顺序,每位竞岗者面试答辩2道题,限时8分钟,采取评审团当场评分并公布。 4、笔试(满分100分,占20%)。竞岗者结构化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笔试。 5、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占40%)。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对有关竞岗者进行民主测评。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酝酿、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办理任职手续。由学院发文进行聘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 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竞岗者为1人,则由学院组织工作专班对竞岗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五、时间安排 具体见《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秘书)岗位竞聘时间安排表》(附件2)。 六、组织领导 此次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学院办公室要加强对岗位竞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岗位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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