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时间:2014-12-25浏览:408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多元化的用人机制,根据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和需要,按照“精简高效、择优聘用,绩效导向、优劳优酬,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设置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竞聘,以增强岗位责任与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推进聘用人员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岗位及岗位数:

  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2个。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和熟悉继续教育工作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在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满6年表现优秀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能胜任学院核心和重要岗位工作。

  3、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实绩。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身心健康。

  三、程序方法

  1、自愿报名。公布竞聘岗位和报名要求,由本人填写竞聘报名表(附件一)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jy@hbue.edu.cn

  2、资格审查。由学院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公告岗位竞聘人员和演讲答辩具体安排。

  3、竞聘演讲和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占40%)。学院办公室统一组织竞聘者演讲(竞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陈述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及主要业绩,对今后工作的思考),每位竞聘者的演讲时限为6分钟,70分,评委当场评分;每位竞聘者演讲后,进行命题答辩测试,时限4分钟,30分,评委当场评分。

  4、笔试(满分100分,占20%)。竞聘演讲结束之后组织笔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5、院办公室根据竞聘演讲、试题答辩、笔试等综合情况,按照竞聘岗位数的两倍推荐候选人进入考察测评。

  6、考察测评(满分100分,占40%)。由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及表彰情况两个部分组成。学院办公室组织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有关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20分;学院办公室根据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和近5年获省、市、校级表彰情况(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进行分数测评,80分,每年16分。得分计算方法:年度考核合格为15分/年,年度考核优秀加0.5分/次,获省、市、校级表彰加0.1分/次,可累积相加。    

  7、党政研究。院办公室根据考察测评情况,推荐三位候选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酝酿、讨论,决定拟任人员。

  8、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9、办理任职。报学校批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具体见继续教育学院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竞聘时间安排表(附件二)。

  五、组织领导
   此次竞聘工作在学校人事处和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学校监察审计处的监督。

  六、纪律要求
    1、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竞聘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严禁拉帮结派和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竞争岗位。违纪者取消其竞聘资格。
    2、竞聘工作要严格程序、方法、步骤,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学院办公室要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

  

 

        附件一:继续教育学院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竞聘报名表

        附件二:继续教育学院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聘用岗位竞聘时间安排表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