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管理,依据全国考委相关要求,我省拟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组,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核心课程设置、课程考试大纲审核、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助学质量的检查、评估、督导等方面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进行把关,专家组人员由各主考院校组织遴选推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我院特面向全校老师公开招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并遵守宪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熟悉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或“双师型”教师;
(五)具有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工作经验,了解或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够履行专家职责;
(七)能够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八)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招聘程序
本人填写并携带《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张复印件、一寸红底相片两张等相关资料,于 2014年9月25日之前到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办理申报手续。
申请人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申请表》。
报名地点: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法商大楼1楼112室)。
联系方式:027-81977167 王老师 路老师
三、待遇及其他说明
省教育考试院专家聘任审查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聘任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聘用人选,颁发聘任证书。专家每届任期3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聘期内,省教育考试院对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并对年度考核合格者以及承担完成专业建设任务的专家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