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评议党政一把手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1682

    

   为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对党政一把手的评议监督作用,根据《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鄂经院党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含机关处室支部纪检委员,下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落实学校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对党政一把手的评议,须在学校纪委的组织领导和纪委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  评议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负面清单六个方面,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  季度评议。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根据评议内容做好日常工作记录,于每季度结束第3天形成对本单位党政一把手监督季度评议报告,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第五条  年度评议。在每年12月份进行,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根据1-3季度评议报告和第4季度实际情况,综合本单位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意见,填写《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监督党政一把手的年终评议表》(以下简称《年终评议表》)并撰写年度评议报告,完成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评议工作。

第六条 《年终评议表》和年度评议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提交校纪委办公室,评议结果将作为党政一把手监督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评议,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瞒报、漏报,更不得捏造事实。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经济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监督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评议表》




附件: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委员)、纪检委员

监督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评议表


评议

项目

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

评议

得分

落实主体责任

(20分)

组织推动

(5分)

主持召开分党委会,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2分)


每年至少2次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3分)


履行岗位职责

(5分)

主持制定本部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1分)


认真组织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1分)


带头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文件精神。(1分)


大力支持和配合纪检委员的工作,发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1分)


配合上级办案,严格执纪问责。(1分)


教育监管

(5分)

加强本部门党政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能力。(1分)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修订完善本部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1分)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1分)


定期开展相关业务范围的交流活动,明确个人责任。(1分)


对师生反映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深入调查、及时反馈。(1分)


自觉接受监督

(5分)

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九条意见。(1分)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1分)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2分)


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1分)


遵守党的纪律

(20分)

遵守六大纪律

(10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上级领导部门各项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工作。(5分)


严格落实并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5分)


遵守议事规则

(10分)

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制度、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运作。(3分)


尊重执行党委作出的重大决定。(4分)


在选人用人上不搞不正之风。(3分)


执行民主集中制   (20分)

坚持“三重一大”制度(5分)

带头执行集体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委或党政联席会决定。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5分)

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有效监督

(5分)

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结合起来。


群众满意度

(5分)

积极对待教职工诉求,维护教职工利益,实行票决制,年终了解群众满意度。


廉洁自律(20分)

依法依规用权

(5分)

坚持原则,正确、谨慎、干净用权。


大局意识

(5分)

顾全大局、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事项决断

(5分)

决定重大事项时,民主决策。


听取意见

(5分)

能够谨慎用权,听取各方意见。


作风建设 (20分)

反对“四风”

(5分)

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执行力

(5分)

接到工作任务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高效执行。


深入基层

(5分)

积极与教师交流,对基层的工作开展指导和督促。


协助民主评议

(5分)

能听取相关评议意见,配合开展评议,主动报告个人相关情况。


负面清单

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礼;(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4)严禁铺张浪费;(5)严禁“带彩”娱乐;(6)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搞相互走访;(7)严禁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月饼、花卉等年货节礼;(8)严禁公车私用;(9)严禁违规用人;(10)严禁损害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