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1316

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及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院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可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申请时间

    (一)考生网上申请时间

    1122-1126

(二)考生信息确认时间

1123-1129。考生到所属联合办学单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三)网上一级审核时间

1123-1129日。网上一级审核由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及相关学院完成,主要审核学生基本信息、专业、电子照片、核查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及毕业生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网上二级、三级审核时间

1130-121日。网上二级、三级审核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完成,主要审核考生课程成绩、考生考试课程笔迹、考生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三、提交考生毕业档案安排

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和信息确认后,由考生所属联合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考生毕业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毕业档案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1(由考生网上注册申报,核对个人信息,打印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所属联合办学单位)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正反两面复印),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身份证超过有效期的或离有效期只有半年的一律不予办理。

(二)提交考生毕业档案时间安排

1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及相关学院送交毕业生档案时间:1130日。

2、湖北经济学院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时间:122日。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