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例会纪要(2022年第3期)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525

2022417日下午,学院通过线上方式召开了本年度第3次学生工作例会,会议由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杨涛同志主持,全体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参加。现将工作例会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传达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传达学院对校内外公寓住宿学生14天健康观测期满后的管理安排:

(一)疫情防控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学院所有部门、职工和所有学主须严格执行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校外住宿学生不得进校,已发出的通行证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回,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学院同意,一律不得发放。

(二)校内住宿学生的教学活动自418日起从线上转为线下,校外公寓住宿及未返校学生继续通过腾讯课堂或腾讯会议在宿舍或现居住地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线上教学活动,由学院相关部门和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项目办教务部负责确保线上教学活动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

(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校外学生公寓的管理,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1、校外学生公寓继续实行值班管理制度,公寓开放时间为7:00-21:00,学生外出活动时间每次不得超过60分钟。

2、校外学生公寓继续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如发现超过60分钟未返回公寓的,宿舍值班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及时进行处理。

3、校外公寓住宿学生实行每日定位打卡管理(打卡后会显示学生具体定位),定位打卡每日4次,打卡时间分别为9: 0013:3019:0021:30。每次打卡由辅导员发起,督促学生完成打卡的同时要注意查看学生的定位信息,如发现学生外出超过60分钟或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要立即责令学生迅速返回,并严肃批评教育,学生多次违反打卡制度或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四)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校外公寓住宿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超过60分钟的,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外出审批手续,经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项目办同意后还须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校内住宿学生请假外出除学院批准外还须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五)校外公寓住宿学生核酸检测地点待学校与江夏区协调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后期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上级批准后适时进行调整。

三、周末晚点名晚讲评要点:

(一)宣讲学院对校内外公寓住宿学生14天健康观测期满后管理的最新指示,并做好校外住宿学生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二)宣讲湖北经济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

(三)讲解武汉市试点“灰码”管理相关要求及“点亮”方法,提醒同学们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好相关防护。

(四)督促学生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五)讲解近期学院出现“水痘”的案例与治疗方法。

四、学生文体活动规划:

学院团委要按照学校及学院的安排和部署,规划安排疫情期间丰富的学生文体活动,包括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书画摄影比赛、文明寝室评选,篮球、排球和羽毛球比赛等,充实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全体学生工作管理人员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落实会议精神。

(二)精准把握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吃透精神,将相关政策向学生讲通讲透,让学生理解和积极配合。

(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