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2025年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鄂经院继发〔2021〕98号),因工作需要,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内设机构岗位空缺情况,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院内选聘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副书记1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能力素质。熟悉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部门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经验和相关技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团委副书记须熟悉学生教育与管理、党团组织发展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擅长组织开展团学活动。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富有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4.学历及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38周岁(1986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5.中共正式党员。
6.资历。须是八级职员(含院聘)或在九级职员(含院聘)岗位工作满1个聘期。
7.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8.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对象范围。在全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选聘方案经学院党委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
2.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对选任岗位有意向的同志,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团委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下午5:00,电子版发送至:jjy@hbue.edu.cn。
3.资格审查。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工作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汪奇志负责,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文贤协助。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酝酿,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有关纪检方面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继续教育学院党委成立组织考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汪奇志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文贤任成员。
7.根据考察情况,由组织考察组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及任用理由等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8.公示任用。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纪者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加强对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7)81977033。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团委副书记报名表.doc
2.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选聘团委副书记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