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团任期将满,为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团学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选优配强的原则,学院团委决定公开选聘和组织选举一批素质过硬、敢当重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团学骨干,担任新一届的团委兼职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小组
组长:邹慧敏
副组长:王新润 郝丽霞
成员:孟庆雨 葛维佳 温家豪 韩海鹏
二、选聘/选举对象和岗位任期
选聘/选举对象:继续教育学院24级、25级全体在校学生
岗位任期:一年
三、选聘/选举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和选优配强
四、选聘/选举岗位
团委兼职副书记 2名
学生会主席团 3名
五、选聘/选举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成绩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原则上上一学年(期)成绩位列班级(专业)前30%,无挂科记录;
3、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执行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热爱、熟悉共青团或学生工作,在学生组织中具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4、作风实,具有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实,责任心强;
5、表现优,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相关荣誉,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6、团委兼职副书记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
六、选聘/选举流程
(一)选聘团委兼职副书记
1、公开报名(5月27日-5月31日)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同学,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团学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31日(周日)19: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368214903@qq.com,纸质版交至108办公室。
2、资格审查(6月1日)
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名单。
3、公开竞聘答辩
时间:6月2日(暂定)
地点:法商大楼429办公室(暂定)
(1)个人展示时长:5分钟;现场问答时长:2分钟;
(2)答辩内容:岗位认识、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等。
(3)评委团成员采取回避原则,由院团委、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答辩结果由评委团共同打分,得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
4、讨论决定(6月3日)
结合个人平时的一贯表现、申报材料和竞聘答辩结果,经院团委集体研究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学院党委审定。
5、结果公示(6月4日-6月7日)
(二)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1、公开报名(5月27日-5月31日)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同学,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团学干部竞聘报名表》(附件),于5月31日(周日)19: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368214903@qq.com,纸质版交至108办公室。
2、资格审查(6月1日)
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名单。
3、公开竞选答辩
时间:6月2日(暂定)
地点:法商大楼429办公室(暂定)
(1)个人展示时长:5分钟;现场问答时长:2分钟;
(2)答辩内容:岗位认识、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等。
(3)评委团成员采取回避原则,由院团委、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答辩结果由评委团共同打分,得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
4、讨论决定(6月3日)
结合个人平时的一贯表现、申报材料和竞选答辩结果,经院团委集体研究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学院党委审定。
5、结果公示(6月4日-6月7日)
七、其他要求
1、评审过程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评委团成员应独立、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杜绝任何形式的主观评价,评审结果做到有据可依。
2、学生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其竞聘/选资格;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参选人存在亲属、朋友等利害关系。如遇此类情形,应当主动声明并回避,由选聘工作小组决定是否更换人员。
3、凡参加本次选聘工作的老师和学生须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监督。监督电话:027-81977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