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685

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申请时间

  (一)考生网上申请时间

  525-531

(二)考生信息确认时间

526-61。考生到所属联合办学单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三)网上一级审核时间

5月26日-6月2日。网上一级审核由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完成,主要审核学生基本信息、专业、电子照片、核查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及考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四)网上二级、三级审核时间

6月5日-6月6日。网上二级、三级审核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完成,主要审核考生课程成绩、考生考试课程笔迹、考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三、提交考生毕业材料安排

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和信息确认后,由考生所属联合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考生申请所需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1份(由考生网上注册申报,核对个人信息,打印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所属联合办学单位)。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身份证超过有效期的或离有效期只有半年的一律不予办理。

(二)提交考生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1、院内有关单位、联合办学单位送交考生申请材料时间:6月5日。

2、湖北经济学院送交考生申请材料时间:6月7日。

四、注意事项

考生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毕业申请”选择毕业专业,核实本人基本信息时须提交毕业生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的电子照片。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