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行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培训会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次数:856

训会现场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进行考务培训


工作人员演示金属探测仪使用方法


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杨涛作重要讲话


学院党委书记冯建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1017日,学院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培训会在我校学术会议中心号报告厅举行,学院全体职工、相关学院、合作办学单位工作人员及全体监考教师300余人参加,培训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冯建军主持。

培训会上,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从考务工作要领和考务注意事项解读了本次考务工作,重点讲解了《监考人员守则》、监考工作操作流程和监考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防范措施,特别强调了考试工作人员手机存放和金属探测仪使用问题。

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杨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继续教育学院对各位监考老师长期以来对我校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介绍到,本次考试我校实际报考人数2万多科次,其中编排至我校考试17812科次,同时启用了J1和J2两栋教学楼,3天共设置考场586,共有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312人,接着他向大家介绍近年来武汉市招考办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方式进行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了考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1、对考生按A、B两类进行分类,混合编排考场

2、市招考办为各考点统一配备金属探测仪。考点按考场场考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3、考场内统一规范设置“物品存放处”,安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外物品时必须监督其关机后自行存放在包内,并放在指定位置。对于未随身携带包的考生,考点可提供手机挂袋或信封袋供考生集中自行存放手机。

4、考生入场后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时,需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再次检测对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于携带一部以上手机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原则上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内,如有特殊情况,考务工作人员将手机存放到考点办公室统一设置的存放处,监考员将手机自行存放在包内放到讲台。

6、考生因不愿接受安检而故意拖延时间入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7、考生入厕管理:

考生除特殊情况(如疾病)外在开考后两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不允许上厕所。

②开考前,监考教师要提醒有入厕需要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考生返回考场时要自觉接受再次安检。

③考试期间,如遇生病等特殊情况时,每考场一次只允许一名考生入厕,同时必须有一名同性楼层协管人员陪同,考生无条件接受入厕过程的监督,工作人员全程不得离开视线,必要时可以请医务人员协助。

④各助学单位、学习服务中心要在报名及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环节中加强对入厕考务新规的广泛宣传。

8、监考员发现有替考及疑似团伙作弊行为时,应将当事人连同其身份证件、准考证、作弊工具送交楼层协管员,由楼层协管员将考生带至“考生违规处理办公室”。监考员在相应的表格上做规范记录并签名,考务员在违规考生答题卡上加盖违规章。同时,考点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依法处理。

9、“考生违规处理办公室”考务人员负责填写并向考生送达《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如考生拒绝签名、接收等造成无法送达的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公布当次考试成绩时,统一在官方网站上公告其违规处理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即视为送达。

杨涛同志认为,武汉市招考办出台上述重要政策和措施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和尽量减少考生舞弊,特别是手机等电子设备舞弊和代考,同时防止同一考场试卷雷同,出现考生集体舞弊,减少考试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教学质量,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声誉和形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的形势下,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本次考试工作,杨涛同志向全体与会人员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

第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确保我校本次自学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全体人员将确保“三平”作为我校组考工作的首要任务,即保证考场“平安、平稳、平静”。保“平安”,全体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整个考试中遵守考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流程、全面有序控制整个考场。保“平稳”,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排除各方面干扰,为考生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和谐、宽松的考试环境。保“平静”,充分认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性和社会敏感性,遇到任何突发事件立刻向考点办公室报告,确保我校本次自学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第二、按照规定程序与步骤,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守自学考试底线不失。

守好考务及监考工作的三底线,一是试卷安全问题,二是考试期间试卷泄密问题,三是工作人员参与考生集体舞弊问题。“三底线”的核心关键就是“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试卷使用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在考试中属于“国家保密级材料”全体人员在考试中始终把试卷安全保密放在首位。考务工作人员领取、归还试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履行各项手续并做好保密室相关工作,监考老师在考试中要注意以下3问题

    1、同一考场的2名监考老师同时领取试卷并同时保管,领取试卷后就要做到“试卷不离人”,在试卷拆封规定的时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封试卷,考试试卷一律在考试开考前5分钟由监考老师在考场当众拆封。

2、监考老师在开启试卷后,如发现试卷袋装错试卷、试卷数量缺少或附件不全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严防因试卷错装发生泄密事故和影响正常考试

3、本次考试学校及学院一如既往的给予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武汉市招考办要求,严防手机舞弊和代考,其中防控好学生手机是监考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各项纪律和规定,做好考生的表率。

    1、全体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前要主动学习和预演《考点工作安排》中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注重细节,打好工作上的提前量。

    2、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在考场内使用手机。

    3、严禁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吸烟、谈笑、阅读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第四、以人为本,努力提高考生服务质量。

    考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考生的利益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办人民满意自考”工作理念,在考试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讲究科学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坚持以正面教育和提前防范为主,特别是监考过程中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同时又要尊重考生、关心考生、爱护考生。

杨涛同志最后强调:组织管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大事,我们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做好这项工作,要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扎实工作,来切实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力争将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党委书记冯建军做了会议总结讲话,他希望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老师认真落实杨涛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维护公平正义,彰显管理服务育人功能,营造和谐有序优美安静的考试环境,为打造平安考试共同体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