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行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1403

会议现场

  

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主持会议并总结学院今年4月自学考试情况

  

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助理熊小丽

通报学院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技能)课程考试情况

 

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王双通报学院2019年上半年学籍注册及管理费缴费情况


副院长杨军作总结讲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单位

签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66下午,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在学院会议室举行,学院副院长杨军、办公室、培训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高级职业人才培养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学院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主持。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助理熊小丽通报了学院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技能)课程考试情况,分析了在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下实践课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王双宣读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新生注册专业目录的通知》(鄂自考〔2019〕1号),通报了学院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学籍注册及管理费缴费情况,表扬了管理费账目清晰、缴费及时、严格履行联合办学协议书的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单位——武汉市工商专修学校、鄂州市经贸学校、松滋市经济贸易学校、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朱雅各从违纪违规时间分布、违纪违规考生来源、违纪违规考生专业分布3个方面分析了学院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情况,提出4项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重点解读了学院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办学行为的通知》(鄂经院继发〔2019〕34号)。他介绍说:该文件的出台是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自学考试办学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健康发展。希望各联合办学单位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一、要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二、要确保办学资格条件;三、要规范招生宣传;四、要规范办学收费;五、要加强教学管理;六、若各联合办学单位在本年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中有违以上规定和要求,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暂停下一年度专业登记及考籍注册或停止双方联合办学的处理。

学院副院长杨军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首先感谢了长期以来对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单位。随后,他要求:各联合办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始终坚持贯彻教书育人和规范管理的理念;各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联合办学协议书,按时缴纳管理费。在谈到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考生考试合格率问题时他强调:各联合办学单位要重视和认真组织好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环节,完善各种材料并做到及时上报。

最后他谈到:各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单位与学院是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通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思想作风,保障学生利益,适应新形势和规范发展的新常态,努力提高办学质量,自觉维护和服务于学院发展大局。

会上各自考联合办学单位分别签署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做出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庄严承诺。